在校党政领导下,基建处主要履行校园规划、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修缮工程组织和实施等职能。
具体职责:
1.依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并按照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基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基建经费预算,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2.组织学校拟建项目调研论证和立项报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办理工程项目需要的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规划、维稳、人防、抗震、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报批手续。
4.负责大型修缮项目施工图纸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参与集中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工作;参与招标相关工作。
5.负责施工工地“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管理和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控制;参与集中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和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控制。
7.组织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参与集中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8.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归档。
9.负责大型维修改造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协调省公建中心做好集中建设项目保修期内的报修。
10.配合审计处完成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结算工作,参与集中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基建工程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