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5-11-17浏览:1098设置

     基建处是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及建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基建处工作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基建经费预算,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学校拟建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立项申报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维稳审批、节能审批及环境评估报告审批等。

3、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批手续,包括工程建设相关许可、维稳、人防、消防、抗震、节能、环保、市政、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防雷等方面的审批;并负责做好施工图纸审查及施工工地“三通一平”工作。

4、负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单位的招标组织及合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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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控制。

6、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

7、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及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保修期内工程的保修工作。

9、配合审计处做好建设工程的审计、结算工作;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基建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工作。

10、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