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

时间:2009-10-18浏览:467设置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现将文明工地的若干规定要求如下: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理不准在学生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