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工作职责》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工作职责》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17日
江苏师范大学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基本职责
根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指挥部工作,研究、决定学校基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在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落实廉政责任制。
2.贯彻执行学校以及领导小组关于基建工程项目的有关决议,承担相关议决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
3.研究基建项目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审定等相关工作。
4.研究解决合同的履行,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要问题及突发性事件。
5.研究决定学校基建工程5—50万元的工程变更事项。
6.负责派驻人员的工作调度、工作安排和考核评价。
二、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及内部工作安排协调。
2.根据学校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4.严格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组织各方对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认(质)价并按程序审查、报批,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协调现场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每周的指挥部工作例会,调度每周监理例会,每周向指挥长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协调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
9.负责指挥部派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主任职责
1.参与项目策划,负责协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管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2.参与合同的洽谈,负责合同的初步审核,负责协调甲供材料设备和分包工程项目的招标申请或组织认(质)价。
3.负责现场质量、进度、成本实时监控,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严格按程序处理现场变更、签证。
5.负责督促监理、跟踪审计履行职责。
6.协调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内外关系协调,组织工程验收。
7.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初步审核,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做好工程移交和保修工作。
8.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建设项目工作例会和监理例会。
9.负责定期发布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程施工单位联系函,联系函一周内给予回复。
10.协助指挥部做好项目部派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协助办理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选择。参与招标文件的起草、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3.落实“三通一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协调施工现场内外部关系。
4.检查承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加强对工程现场的巡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操作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5.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甲供材料计划。对进场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相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进场材料、设备质量。
6.对承建单位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度控制方法、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及风险分析进行检查论证,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执行,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
7.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的发生。对索赔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论证,明确责任。
8.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9.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及时处理施工单位联系函,提出回复意见和建议。
10.协助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对设计变更的统一管理。对涉及投资的变更,重视多方案选择。
11.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变更工程量的计量,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资料。
12.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和备案工作。
13.做好竣工工程使用回访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协调承建单位及时返修。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监察处派驻人员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协助项目部建立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及相配套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监理、跟踪审计等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协助项目部抓好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公开廉政监督电话。
4.参加指挥部工作例会;参加工程验收;监督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洽谈、讨论;监督材料、设备的认(质)价工作,监督材料、设备、单项工程等询价和谈判;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
5.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跟踪审计等参建单位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计处派驻人员职责
1.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实行工程审计项目负责制,接受审计处业务指导。
2.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核,合同、协议的洽谈、讨论、修改;招标文件、合同、协议等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签。
3.参加现场工作例会、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审核分包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控制造价。
4.参与工程验收,甲供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
5.负责现场工程变更预算审核,预算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重大变更(预算额大于50万元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及时参加签证工作。
6.参与材料、设备的认(质)价工作,参与材料、设备、单项工程等询价和谈判。
7.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8.负责工程款支付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派驻人员职责
1.参与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进度投资,拟定工程款支付节点和付款计划,根据学校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并落实资金计划,参与监督现场施工进度。
2.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和付款计划,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材料款。
3.参与制定甲供材料和设备招标、采购、供应计划。
4.参与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招投标办公室派驻人员职责
1.参与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
2.参与制定甲供材料和设备招标、采购、供应计划。
3.配合项目部,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安排招标计划,统计分析招标数据,参与制定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4.参与材料和设备招标。
5.负责工程项目和分包工程招标。
6.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监理、跟踪审计、清单编制和工程造价等工程服务招标。
7.负责各类招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申请人报送完招投标办公室要求的全部项目资料后15-25日内完成采购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管理处派驻人员职责
1.根据学校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参与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
2.负责协助处理并落实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相关工作,工作安排后20日内完成。
3.负责提前做好水电暖等增容勘察设计工作,工作安排后15日内完成。
4.负责协助处理并落实工程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水电暖按时供应和数据系统正常接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保卫处派驻人员职责
1.参与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负责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月一次)。
3.参与审核安全施工方案。
4.参与协调现场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
5.参与工程消防审核、施工检查和消防验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使用单位派驻人员职责
1.负责联系沟通工程项目使用单位,汇总工程项目功能需求和设计建议,根据使用功能需求,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30日前,提出书面变更要求。
2.参与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项目设计任务书。
3.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和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的移交。
4.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
5.参与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2月17日印发